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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最牛拆迁户”的消失浇了物权法一盆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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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删除 引用 Guest (2008-7-12 22:28:17, 评分: 0 )

    《一个被拆迁老太婆的血泪史》
    我黎庆莲是一个2003年中旬被拆迁户的老太婆(儿女四个已成家),我的家在乐昌市区乐兴豪宛拆迁区域现商业地中,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销售价格住宅是768元/m?,商店是6800元/m?。我被开发商的拆的混合结构,房地产两证齐全,建筑面积508 m?,开发商赔四套共431 m?住宅面积,还要我补6万多元,给开发商。(其中一套116m?开发商卖了)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派张正芹为市房屋拆迁办公室代理人,又是开发商代理人。在拆迁补偿问题上,我房与羊城铁路总公司是与墙相连,在补偿时羊城铁路总公司未领取房产证(铁路台帐已注报废,干部职工不用交房租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按1:1建筑面积赔偿,不补差价。
    老百姓房拆迁补偿是380元/m?-424元/m?(我购开发商524.5元/m2-639.2元/m?室内水电没有的),难道老百姓的房子不是房子,单位烂房也是好房。我要求按1:1赔偿都不同意。市(县级)委书记召开中层干部会说:“阻挠房屋拆迁工作,满天叫价,采取措施处理等……。逼着老百姓签拆迁补偿协议。在丈量时欺骗钢尺头0.2米的空白,目地是小量面积,小补偿。我是没有签名的,他们逼三个儿女签的,我是不认可该拆迁协议书的。
    如2003年6月29日上午11时,利用拆打饮料厂锅炉房混凝土二楼时,一块混凝土飞向我,险些击中头,他竟说:“打死你老太婆应该,因为你不签协议”。我家不锈钢大门达不成协议,拆迁人非法砸烂我家大门,造成我家财产损失,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赔偿财产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老百姓上访到该市信访办要求按法公正,公平,合理赔偿,一位所谓有学问副市长竟然说:“你们为什么签定拆迁补偿协议,签了就要执行。至拆迁补偿的事,开发商补偿单位10000元/m?,是开发商的事,我不管”。社会那里有公正,公平,合理地方呢?
    几年来信访投诉毫无效果的老百姓,也没钱打官司。官司来讲对弱者是很少胜诉的机会。现叫天天不应,叫地不灵,真没办法,老百姓向那投诉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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