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针对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并进行年度考评,以促进医德医风的改善。
消息甫一公布即招致质疑,有评论者指出,医德考评由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单位评价三个步骤组成,恰恰缺乏了最重要的“患者和家属评价”这一环节。其实,即便加入一个患者评价环节,医德考评制度同样无法担负起改善医德医风的重任。其间的道理并不复杂,医德考评考核的是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主导考评的是医疗机构本身,这是典型的自体监督。一场自我主导的医德考评,自然摆脱不掉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老套结局。
在自我主导的前提下,什么样的环节、什么样的程序并不重要。就算加上了患者及家属的评价,无非也是患者及家属在医务人员的注视下,言不由衷地写下自己的“高度评价”。这样的环节,只能让医德评价这场秀作得更加完美,此外没有任何价值。
要公正评价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必须把考评的主导权交给第三方,比如人大政协、监察机关。这样的考评才能具备公正客观的基础,既不需要排斥医护人员的自我评价,也可以保证患者及家属敢于说出真话。其实,第三方对于医德医风的评价并非没有,但这些评议活动目前还很粗放、随意,很难对具体的人产生触动。必须要把医德评价交由第三方主导,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平息社会关于医风问题的种种疑虑。(文/周之南 据潇湘晨报)
医德考评不能搞成自娱自乐
2007年12月21日 齐鲁晚报 作者:王伟
12月20日《北京晚报》报道,日前,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规定,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人员都将参加考评,考评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等三个步骤,每年进行一次。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公示,并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挂钩。
在医患关系紧张,某些医生医德丧失的情况下,主管部门提出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切身利益挂钩,既可奖优惩劣,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又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患关系。但是,在这个规定中,对医务人员的考评仅仅是由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组成的,这种考评的实际效果如何,值得怀疑。
先让我们看看考评的主要内容。考评主要内容有“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对这些内容稍加分析不难看出,除了后两项,对其他几项考评内容来说,感受最深,能够作出公正评价的只有患者,而不太可能是医务人员自己或其同事和领导。因此,为了使考评客观公正,达到预期目的,就应该把患者的评价当作对医务人员考评的主要依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等只能当作辅助依据。但是,这个考评制度的设计却没有顾及患者的评价,所以,如此考评很可能沦为医务人员内部的一场“自娱自乐”。
这种内部人“自娱自乐”式的考评其实并不少见。如今,在一些单位,在评选先进员工、优秀工作者时,今年评我,明年评你,风水轮流转,谁也不吃亏。笔者认为,一些单位一些岗位权责利脱离,再加上一个单位的员工基本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这是“自娱自乐”式考评产生的根源。就拿医德考评为例,不光医务人员难以对自身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由于会影响科室和单位的荣誉和利益,科室和单位的评价同样难以做到客观公正。
内部人“自娱自乐”,考评搞平均主义大锅饭,将扼杀创新和效率,阻碍社会进步,危害委实不小。要破除这种不良作风,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尽快树立起利益回避原则——凡是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情,当事人都应主动回避。这个原则是一条基本的公正原则,我们丢失太久了。在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下,这个原则必须找回来。
全国医务人员将建医德档案
2007年12月20日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贾晓宏) 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结果将直接挂钩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记者今天了解到,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经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都要建立医德档案,并进行年度考评。
考评分三个步骤
据了解,《指导意见》规定,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人员都将参加考评。考评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三个步骤,每年进行一次。
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证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
考评结果共分四级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考评的主要内容有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医德考评差将受罚
在新公布的《医德考评制度指导意见》中,有一点特别值得关注——那就是“医务人员在医德考评中评为较差的,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出,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才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将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8种行为被认定为医德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计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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