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哥在归还现金时,却向失主要求先兑现承诺支付的3万元酬金。这种先索酬金后还拾款的行为,是惧怕法律的高压线,还是挑战道德底线?一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悬赏3万寻找巨额失款
去年12月31日下午2时左右,长沙市区。晏女士和丈夫高先生夫妇拿着用塑料袋装的19万元现金,在星沙一桥附近拦住一辆蓝色富康的士,前往开福区交警大队。的士开至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附近时,高先生示意停车。
“当时,我丈夫恰巧在接听手机,他左手给司机付钱,右手持手机,一下子分了神,不慎将这袋沉甸甸的现金遗忘在搭乘的出租车副驾驶位上。”晏女士说,“我是下车后不久才发现这个情况的。”
高先生与妻子一前一后下车,走出几步远后,妻子问他“钱在哪里”,他才记起装着现金的塑料袋遗失在的士副驾驶位的前台上。回头寻找那辆的士,却发现早已不见踪影。
“这可是人家的救急钱啊!”晏女士当时心急如焚。
此前几天,晏女士的一个亲戚在长沙市区因违章驾驶而出车祸,她与丈夫便作为肇事者家属代表与受害者家属协商,最后达成赔付对方19万元的协议。
“当时,我多么希望那位好心的的哥及时跟我联系,但一连几天过去,我们并没有盼到前来归还失款的出租车司机。”谈起当时的情景,晏女士心存遗憾。
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另外筹钱赔付,并向交警、市公用事业局等部门寻求帮助。同时,他们还找到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播放遗失启事,并表示愿意付给拾金不昧者3万元酬金。
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随即开始免费、滚动地播放遗失启事,同时《长沙晚报》等当地媒体也都伸出援手,协助失主寻找失款。
拾金司机先索酬金后还钱
据了解,晏女士和丈夫在星沙镇上车时,正好位于一个十字路口,路边的监控镜头已经记录下他们乘坐那辆蓝色的士的过程。当地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但晏女士还是希望当事司机能主动归还她的巨额失款,并将酬谢当事司机。
1月4日,事情终于有了转机。长沙市公用事业局工作人员通过交警部门提供的路线监控资料,最终确定当事出租车系长沙某出租车公司所有。随即通知该公司负责人,要求配合调查当事司机和这笔遗失款的去向。
当天晚上9时30分许,一名男子打电话到湖南电台交通频道:“我就是拾到19万元现金的的士司机,想通过你们把钱交给失主。”
接到电话后,交通频道副总监赵权根据他的要求,在办公室约见了他。
“他是当晚开的士的司机,约30来岁,是久居长沙的外地人。他表示愿意把拾到的钱(当时并没带在身上)由我们转交失主,条件是失主兑现承诺支付3万元酬金。”赵权回忆说。
电台工作人员随即通知失主连夜赶到电台。为安全起见,当晚电台派出工作人员和专车,随同的哥来到其家中。的哥将一直放在家中的19万元现金递给了失主,失主也兑现了3万元酬金。
这名的哥坦言,这几天,他的思想斗争很激烈,看到当地多家媒体的报道后,他和妻子三天三晚没有睡好觉。最终,在其妻子的劝说下将钱交出。
面对失而复得的19万元,晏女士和丈夫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们坦言,悬赏3万元,本意是想奖励拾金不昧的人,而这名司机经过这么多天才交还这笔钱,很可能是迫于舆论压力,也可能是害怕公安侦查,并非完全出自真心。
但面对各路记者,晏女士和丈夫几次谢绝采访:“这几天经历了大悲大喜,弄得我们身心疲惫,我们不愿多说话,但还是向湖南电台交通频道、《长沙晚报》等媒体表示感谢!”
非法占有遗忘物可构成侵占罪
出租车司机归还拾款却索要酬金,是良知未泯、还是见钱眼开?归还钱款的的哥该受赞扬还是该受谴责?戏剧性的结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激烈讨论。
据报道,的士车辆的主管部门长沙市客管处稽查科王科长表示,自己工作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碰到的哥要求乘客先支付奖金,才答应归还遗失钱物的事情,而且所涉金额还这么大。“我们真不知道是该对他进行表扬还是批评。”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长沙市多数的哥认为捡到东西应该无偿归还。长沙市蓝灯出租车公司一名姓陈的司机说:“不管是从法律还是道德角度,捡的东西都应该归还,将心比心,谁丢了这笔钱都会急死。”
长沙的哥的举动,长沙市民毁誉参半。有人认为,从当前我们提倡的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看,应当在全社会提倡拾金不昧。尤其是作为一个的士司机,钱是乘客遗忘在车里的,归还后不应该再收取酬劳。
也有人认为,既然失主提出开出三万元奖金,不论的哥是否提出要求都应该照承诺支付三万元。与有无拾金不昧的精神无关!
面对社会上各种不同的的声音,记者采访了全国十佳律师、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
秦希燕认为: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数额巨大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如果的士司机将19万元巨额遗忘物占为己有拒不交出,其行为则涉嫌侵占罪。拾得巨额遗忘物归还失主,这是刑法规定的必须行为,是没有条件可讲的,拒不归还的,则是涉嫌犯罪。的士司机以索要3万元作为条件才归还巨额遗忘物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秦希燕说,失主发布的悬赏广告是由于的士司机拒不交还巨额遗忘物的行为所致。的士司机拒不交还巨额遗忘物是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反而受刑法追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民事行为必须合法,所以悬赏广告对的士司机来讲,是无效的。悬赏广告只针对合法行为,不能适用违法犯罪行为。
他认为,的士司机如能及时归还19万元,失主出于感谢给予一定费用,那是道德规范问题。而本案的士司机非法占有他人巨额财物达5天之久,没有及时归还,不存在对非法行为的感谢。
秦希燕透露,侵占罪在刑法中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不告,司法机关一般不理。司法实践中,侵占罪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失主给予了宽容,但不能因为失主没有报案就不认为是犯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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