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

父母只做3件事 律师·拉拉队·镜子

| |
12:59默认分类  From: 本站原创
父母只做3件事 律师·拉拉队·镜子

  林格在《父母只做3件事》一书中提出,有3件事,是父母应该学着做的:

  其一,不当“法官”,而是要学做“律师”——所谓的不当“法官”,就是要求父母不能等到孩子“犯了事”后才管教孩子,而应当防患于未然,父母对孩子要像律师对待当事人一样,了解、调查、倾听孩子的心声和需求,并始终以维护其合法权利为唯一宗旨,而不是相反。

  其二,不当“裁判”,而是学做“拉拉队”——不应像裁判,作出“得分”或是“犯规”等冷冰冰的判断。相反,在孩子做出精彩“动作”时,要不失时机地为其充当“拉拉队”,摇旗呐喊,振臂加油。这不,当我们正在写本文时,女儿正要和几位同学去森林公园玩。我们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伸出了大拇指,对她的准备工作大加赞赏,并祝她们一路顺风,玩得尽兴。

  其三,不当“驯兽师”,而要学做“镜子”——孩子们通常只能依据他人的反馈来认识自己,这时,父母的反馈,即充当“镜子”的作用就显得非常重要了。而在多数情况下,父母常常把孩子当成动物一样驯养,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指挥、命令孩子,把他们看成没有思想、没有情感的“兽类”而横加训斥,这样的教育效果可想而知。
阅读(1464) | 评论(0) | 引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