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

我们为什么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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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旅行?
连岳

  1909年4月,罗伯特·E·皮尔里,作为人类,第一个到达北极点,当时的防寒技术没有现在好,他于是包裹得像只熊一样。他当时的想法是“好好睡一觉,是世界最甜美的事情。”——这个结论不怎么高明,我们熬夜看英超,或者与朋友厮混过久,甚至午饭吃得太饱,一样可以产生同样的想法。
  探险的意义在于,你有能力到达别人去不了的地方,在那时那地,发出在常态社会相同的感叹。在人类弱小,未知围绕之时,旅行与探险合一,“到达”成为最重要的标准。
  现在,旅行也像沃尔玛里面的商品一样,可以低廉地无限量供应。“到达”反而成为次要的标准了,只不过买张票而已。钱,可以解决一切。
  登山家次仁多吉和他的同伴们,花了14年时间,登上了14座海拔8000米以上的山峰。江湖上盛传只要花60万元,阔佬登山爱好者就能雇人抬着上顶峰,作家王小山在与次仁多吉喝酒时曾求证过这个流言,“‘你开玩笑,怎么抬得上去?’次仁多吉端起酒杯,碰了碰我的,一饮而尽,‘多少得有点训练基础才行。’他边说边倒酒,‘再说了,哪用得着60万,30万就够了。’他笑了。”
  多酷的一段话。我有点羡慕王小山了,能跟一个上过14座8000+高峰的人喝喝酒。就算都是雇人抬上去的,也得有400多万闲钱呀——这样烧钱也挺值得尊重嘛……
  不过,可能没有这么无聊的富人,所以次仁多吉这一群人保有了皮尔里的快感。不想多说什么,多想什么,不过到别人到不了的地方去说一声:有点累,能睡一觉就好了。
  相比之下,一张往返机票,灌满数码相机,反而绞尽脑汁得出许多感悟,我看还是算了吧,不如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少排放一点温室气体。《我们为什么旅行》中说,旅行,不过是为了迷失自己,然后发现自己。
  没有自己。怎么迷失,怎么发现?

  《城市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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