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

漫画家廖冰兄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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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家的遗嘱
廖冰兄

   8月22日晚9时40分,著名漫画家廖冰兄老人走完了自己91年的人生历程,因病去世。为尊重他的愿望,家属决定丧事从简。日前一份正反两面印刷有廖老生前照片、《预立遗嘱放言》一文的单张将在印刷厂开印,随后由广东美协分发给全省的会员,作为老人离世的消息通告,此外不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现将廖老的遗嘱摘登如下:

   我早和家人说过了,如果我死了,千万别开追悼会,也不要搞什么遗体告别。

   遗体告别,其实有点儿像尸体示众。人老了,本来形体容貌都不雅了。……这岂不是让死者献丑,活人受罪?又何苦如此?以后我死了,希望我的孝子贤孙千万别做这种事情。可以一死便烧,骨灰也不留。

   骨灰这玩意,既非生活用品,也非可供观赏摆设。当然,留或不留,悉听尊便。不过,我日后死了,可不必留。留来何用?放在家里,不单徒占空间,还会影响家人特别是来客的情绪。谁喜欢老对着这副迷你棺材?倘若寄放到公墓的骨灰存放室,对我也不妥。当今之世,活着还几乎处处讲究等级,连宴会也得论官阶大小分席次座次呢。死了,在不少角落,同样等级森严,骨灰存放就是官室民室之分。官室之内又有部委级柜、厅局级柜、处科级柜以及等而下之的柜,按级存放,不得僭越。人在活着时,按他的专长、能力、贡献等等不同来定级别、评工资,还有道理。死了之后,大家都是一把灰,还有什么差异呢?所以,一视同“灰”,平等对待,按化灰之先后依次搁放,不是更合情合理么?

   有人说,你廖某现在级别不低了啦,死后排座次准沾便宜。这种按等级排座次的便宜,我廖某实在不愿沾,也不敢沾。

   我这个人穿起龙袍也不像皇帝,若死后同大人物摆在一起,既会有辱人家的尊严,也会使我自惭形秽。如果我那个“灰”盒子正好搁在一位“马列主义老太太”的盒子旁边,她老是给我唠唠叨叨地“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我会不时心惊肉跳,我怎受得了啊?所以,不如把骨灰散尽,让我魂游四方,岂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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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蓝
2006/10/01 00:14
很不错的博客,希望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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